2018年山东聊城临清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14人公告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2018-04-20 10:19:49

  2018年临清市中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临清市中医院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制定2018年临清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2018年临清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传兴


  副组长: 刘艳君  濮孟轩


  成  员: 石  磊  袁月春  田艳芬  段学军  徐  杰


  二、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相应学历或执业资格;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生育未处理到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年龄、学历、专业、人数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应聘人员可登录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linqing.gov.cn/)查看招聘信息,同时下载附件《临清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清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临清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8日17:0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市中医院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报名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应准确、真实,符合应聘要求。


  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卫计局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向临清市卫计局人事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市卫计局聘请第三方参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应聘人员参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考试用具。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及仪表风貌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和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市中医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后,由市中医院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录用人员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等学历人员见习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无明显医疗差错,可享受同等学历定级后工资待遇。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及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临清市中医院2018年招聘计划


  附件2.临清市中医院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临清市中医院联系电话:0635-6052120


  临清市卫计局联系电话:0635-7101857


  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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