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宾屏山县招考县政府办公室临聘速记员6人公告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考屏山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临聘速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速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名额及性质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专业不限。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速记能力。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临聘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在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临聘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名额和性质
1.本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名额6名。其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3名。
2.本次公开招考的临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名
(一)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屏山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302室(县城六干道鸿正国际3楼)。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5日。
咨询电话:0831-7201996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公开招考临聘速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100元考试费用(每科50元)。
三、笔试
(一)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临聘招考名额。
(二)笔试科目为《电脑速记》(现场听录音或真人播音)、《手写记录》(现场听录音或真人播音)和《公文写作》,笔试总成绩按100分算,其中电脑速记成绩30分,手写记录成绩30分,公文写作成绩4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
(三)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速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若电脑速记的成绩相同的,按公文写作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若电脑速记和公文写作成绩均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临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临聘。
五、临聘及待遇
(一)拟临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用人单位随后通知取得临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道并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道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的临聘人员临聘期限为三周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三年期满合同终止,临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三)薪酬待遇。本科及以上学历30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月发放,年终根据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考核奖励。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不再发放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作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临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00211。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