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阜新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0人公告

来源:阜新人才工作网 2018-04-23 11:46:00
  阜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阜委办发〔2018〕24号)、《阜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阜委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阜新市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0名,其中,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选派100名人才到企业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除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2017年榜单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2)具有国内一本高校(以2017年榜单为准)统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和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3)具有国内“双一流”的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国内院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均不包括在职学历,且毕业院校须可以对本人进行派遣。


  7、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8、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9、阜新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式


  (一)企业服务人才。到企业服务的人才统一落编到阜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期满后,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事业单位二次分配。招聘岗位设置2类,一类为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人数为80人,采取直接面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或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方式进行;另一类为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人数为20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本科及以上,招聘人数为100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具体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2018年4月20日《阜新日报·周末》《阜新晚报·星期天》,4月23日、4月25日《阜新日报》;


  2、阜新市人才工作网(http://www.fxrc.cn/);


  3、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lnfx.lss.gov.cn);


  4、阜新人力资源网(http://www.fxrcw.com)。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60.18.143.27/。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4月23日8时至4月28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18年4月23日8时至28日15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如期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8年5月21日8时至5月25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对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考核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基本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为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及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选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不受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发布。


  2、岗位调剂。根据报名情况,笔试后未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具体公告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对于调剂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名额,可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应届毕业生报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材料中须注明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将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等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5、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政审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人员,填写《阜新市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审批表》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对各种证书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且不再进行递补。


  (二)政策待遇


  聘用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服务期内按照《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阜委办发〔2018〕24号)文件规定兑现政策待遇。


  (三)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5年内只允许在本市区域内流动,其中到企业服务的只允许在本市企业间流动。聘用人员需签订承诺书,出现违反约定的(除不可抗拒力)应解除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并退还已享受的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相关费用,其中考取本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无需退还费用,但从考取之日起不再享受《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830048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阜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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