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东明县招聘中职学校专业教师10人简章

来源:东明县人民政府 2018-04-23 12:14:47

  2018年东明县职业专业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改善职业专业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7 — 2019 年)>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19号)等文件规定和2018年招聘计划,结合我县职业教育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中职学校专业教师1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五)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方式


  请于5月4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东明县教育局招聘教师信箱:dmxjyjzpjs@163.com。


  (二)报名办法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5月18日下午2点至5点;地点:东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东明县站前路火车站东临)。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18年东明县职业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4)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5)职业资格证(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提供);


  (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提供)。


  上述材料中(2)(3)(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岗位+姓名)。


  四、考试


  考试时间为5月19日,考试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


  考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全部结束后公布。


  在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职业资格水平(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学历层次、奖学金的办法确定政审人选。设定最低录用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有政审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三年不得报考;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2018年县属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期间的公告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教师招聘”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30-7228280      手机:1372390272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附件1:2018年东明县职业专业教师招聘计划及条件


  附件2:2018年东明县职业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


  东明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