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宁乡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来源: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23 14:03:56
  宁乡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因业务拓展需要,经宁乡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宁乡市公证处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公证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职位数量:公证员助理3名。


  2、职位说明:在公证处的统一管理下,承担公证业务咨询、草拟法律事务文书、协助执业公证员查询资料、制作询问笔录、参与调查取证、现场监督、勘验等辅助性公证业务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3、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宁乡市公证处(宁乡市民之家一楼A区)


  联系电话:13549663556


  联系人:欧亚平


  报名时限:公布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2018年 4 月 27 日下午5:00截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其中1-2项需带原始证件及复印件,与第3项一并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个人简历(高中阶段开始,附近期2寸正面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职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有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律师、公证处等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奖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湖南省宁乡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宁乡市公证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