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24 08:04:48
  2018年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宜昌市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拟组织开展2018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及报考条件


  引进岗位:宜昌市人事考试院考试信息安全岗位1名。


  报考条件:科技防卫、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月6日(8:3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203室(沿江大道43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考录期内电话应保持畅通。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宜昌市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中明确的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分上机操作和结构化两部分,总分100分。面试方案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在面试前7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若岗位核减或取消,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上机操作部分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安全防卫等操作能力测试。


  结构化面试部分主要测评应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5月10日(8:30-12:00,14:00-18:00) 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203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上机操作,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上机操作成绩*60%的权重计算,及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对只有1人报名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即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2.考核。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人才引进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对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人才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执行。


  2.人才引进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1;举报电话:0717-6056603;报名咨询电话:0717-6056639、6056499。


  附件1-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表.doc


  附件2-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doc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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