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兴义一中引进人才实施方案

来源:黔西南人民政府 2018-04-24 10:33:29
  黔西南州兴义一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参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州才办〔2017〕2号)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州人社局发布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引进共5个职位数,为做好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的招聘工作, 黔西南州兴义一中特制定本次引进人才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人才引进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兴义一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兴义一中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数


  黔西南州兴义一中2018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数学1名,生物、英语各2名。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2018年3月24日-25日到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和3月31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应聘人员中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 5 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初审


  2018年5月11日召开兴义一中党政联席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要求的人员名单,进入考试环节(试讲和面试)。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由7个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作为考生成绩。总成绩按试讲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60% +面试成绩×40%(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工作组由联络记分员1名、监督员1名,负责记分、引领、联络、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


  试讲: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


  面试: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


  (三)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8:00-8:50,领取《准考证》地点:黔西南州兴义一中组织人事科(行政楼609办公室)。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黔西南州兴义一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工作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兴义一中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黔西南州兴义一中网站(http://www.gzxyyz.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引进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其他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兴义一中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兴义一中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220734


  监督电话:0859-3223664


  附件:兴义一中黔西南州人才需求汇总表.xlsx


  黔西南州兴义一中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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