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招聘辅助岗位人员31人公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公开招聘31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满足工作开展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医院规定的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2018年招聘辅助岗位信息表(一)》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5月7日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205号振河大楼9楼心血管病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不支持邮寄,但可提供委托书代报名),联系电话:0592-2993005,联系人:方老师。
3、报名材料:报名表2份(附件下载,须有照片)、个人简历2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2018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它材料(学位证、护士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审核,审核后退还,只交复印件;请依序整理。
四、招聘方法
1、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分岗位分批次通知面试,面试通过者经体检、考核合格方可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
五、体检与考核
1、面试合格者通知其参加体检(自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六、办理录用手续
1、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1岗位由中国胸痛中心总部)根据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培训及业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工作业务范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缴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3、在厦无房者录用后可申请员工宿舍。
4、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人事及户籍关系调转手续,由派遣公司按厦门市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2018年招聘辅助岗位信息表(一)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