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信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公告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具体职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资料。
1、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4月24日-5月3日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 ( http://www.jxxf.gov.cn/)、赣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7.jxpta.com/)、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gzhrss.gov.cn/)和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FXRSJ)发布本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从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上午8:30-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政中心B栋208室)。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报名表》(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8年5月2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往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日制学历证明(各1份,需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与职位有关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考生缴纳面试费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缴纳面试费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7日,领取地点: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政中心B栋208室)。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按以下顺序优先入闱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硕士研究生;若同分的人员学历、业绩条件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人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五)考察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捆绑招聘岗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选岗。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2、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八)待遇政策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县政府认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自聘用起5年内享受以下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36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工作补贴叠加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500元。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三、咨询与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97-3339201
县纪检委:0797-333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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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信丰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职位情况表.xls
信丰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