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来源:泰来县政府 2018-04-24 14:26:07
  泰来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泰来县乡镇中心卫生院(泰来县泰来镇卫生院、泰来县大兴中心卫生院、泰来县克利镇卫生院、泰来县江桥镇卫生院、泰来县平洋镇中心卫生院、泰来县塔子城镇中心卫生院、泰来县汤池镇卫生院、泰来县和平镇卫生院、泰来县克利镇四里五卫生院、泰来县胜利蒙古族乡中心卫生院、泰来县和平镇宏升卫生院、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卫生院)、泰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来县兽医卫生防疫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3人。


  三、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对象、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泰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人员;(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六、招考办法


  1、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 笔试


  乡镇中心卫生院护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乡镇中心卫生院管理岗位、兽医卫生防疫站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成立命题及判卷小组,人员必须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的确定方式,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临时抽签确定,考场的设置、监考人员的选调,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审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2、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泰来县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具体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岗),公示结束后,如有空岗不再递补,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佳


  联系电话:0452-8223354


  单位地址: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本公告由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泰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泰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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