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职辅导员(30名)
招聘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农学类、工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0名)
招聘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西方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或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热爱高校教学及管理工作,具备岗位所需条件和能力。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7.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8.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2018年5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络报名,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箱(qnsyrsc@sgmtu.edu.cn),由学校人事处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告知。
(2)1人只能填报1个岗位,否则视为放弃。
(3)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9∶00-16:30,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现场报名确认。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报名表》,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现场报名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七份。
(2)个人简历一份(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学、科研、获奖等业绩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审查原件。
(4)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同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经工作的须提交现就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相关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过报名邮件地址进行回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测评
(一)测评方式
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二)测评时间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0日。
(三)测评地点
贵州省都匀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内。
(四)测评小组
根据招聘岗位及学科专业成立专家(考官)组。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考生所在考核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在指定医院、指定时间进行,完成规定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根据考生所在考核组或同一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根据考生所在考核组或同一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2018届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二条第(三)款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事项
(一)监督
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须知事项
1.考生往返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sgmtu.edu.cn/)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558000)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4—8758965
3.联系人:王老师 阳老师
4.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737028
(四)其它
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