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商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商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散装办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工地检查及材料汇总。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35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5月2日— 5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地点:绍兴市涂山东路88号 越城区行政中心8楼819室 ,越城区商务局办公室。
2.报名资料:《越城区商务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1的,重启报名程序。
四、组织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核合格后,经考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数。拟录取名单将在越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华锋,联系电话:8831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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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