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 ,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笔试、面试、速录打字三项考核为其总成绩,以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要求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有一定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良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2018年4月23日—5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提交到387209142@qq.com邮箱。5月3号报名人员登陆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参试人员名单。
2.笔试考试。2018年5 月 7日上午9︰0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审判大厅三楼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法律及时事政治等知识。
3.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2018年5 月7日下午2:3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政治处(九楼)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主要考查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
4.面试。2018年5 月8日上午8:45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本院审判大厅二楼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并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1张1寸照片交于政治处进行书面材料审核,9︰00面试开始。
5.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汉字录入成绩占总成绩的15%(计算机录入考试不得低于40字/分钟)。
6.成绩公告。所有考试完成后将进行成绩汇总,并按照成绩依次排名,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7.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后,将对前7名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7名人员聘用为司法辅助人员。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28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0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对以上公告内容不详尽之处,可咨询联系人: 办公电话87616230;李真喜18971379168;齐若含15629179065。
附件:报名表.xls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