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26 08:46:36

  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投资代办人才队伍,提升代办审批业务水平,为我区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人才和制度保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文件精神,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为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所属全民性质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中心于2016年9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包括:辅导投资方准备各种申报材料、代理投资方在必须的环节申报材料并协调各审批环节按时限办结审批。


  中心自成立以来,率先在全市推出项目代办服务,构建了一张“区、部门、园街”联动的代办网,建立了一支 “全科式”、专业化代办员队伍,制定了一套精细化的项目服务方案,推行了一项“内考外评”的约束激励机制。通过这“四个一”,为项目建设提供“量身定制”的代办服务,让企业投资从一头雾水到一身轻松。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实施预审代办项目总计120个,总投资额118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类31个,重大产业类82个,重大服务业类7个,为企业降本减负近4亿元。预审代办制已成为江宁区加快项目落地的“助推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angning.gov.cn:8080/)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celecc@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等,以上证件及材料(含《报名表》)均需提交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5月16日之前(工作日)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至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C区505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考评。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025-6963438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025-69613973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 025-521687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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