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云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27人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7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编外合同制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类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聘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请报考人员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报考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按照曲靖市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报考就业见习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2017年、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曲靖(户籍或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4.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4楼大会议室;
4.报名程序:①报考人员携带提前下载并填写好的《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注:报名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为《报名表》,背面为《承诺书》)及相关证书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4楼大会议室领取资格审核顺序号;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按照报考人员领取的顺序号分项进行资格审核;③分项资格审核结束报考人员提交《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材料,在《报名登记名册》上登记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完成报名。
5.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1)《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
(3)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还需携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
(5)其他材料(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持证情况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等;
(6)以上材料审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
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查看。
(二)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综合理论知识,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
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4-3362089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4-3362118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xls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