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建筑工程管理学院院长公告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推进学校的有关工作,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管理学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政绩观,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艰苦努力创业,做出经得起实践、师生、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全身心投入领导工作的热情,敢于担当,重责任;善于担当,有本领;勇于担当,讲正气。
5.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为人师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协作, 善于协调沟通,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作用,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北京市户口,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9.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党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二)应聘资格
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2.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含)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岗位职责
1.根据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计划、决议、指示、在书记、校长领导下,主持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全面工作。
2.根据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决议,围绕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中心任务,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年度工作计划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实施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组织规划和建设产学研一体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等专业改革试点。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学院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教师开展“职业发展规划”;组织本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各类人才选拔、比赛、评优评奖等工作。
5.组织制定本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建立本学院学术组织和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对本学院各类科研项目加强监管。
6.负责落实本学院招生、就业主体责任,指导本学院学生的创新创业和校友分会的建设工作。
7.组织做好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做好计划、总结、培训、考核、制度建设等日常工作,做好部门资产管理、预算执行、档案管理、年鉴撰写及宣传、网络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电子邮箱:dwzzb@bjczy.edu.cn,发送主题请以“应聘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院长+姓名+专业+职称”格式注明。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组织部;邮编:101101,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老师 6051522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管理学院院长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专业能力、荣誉证书、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www.cnki.net收录)。
(5)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邮寄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请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人事档案审核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按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招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个人陈述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陈述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做好工作的优势、完成工作的思路措施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由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办等部门负责人;选聘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打分,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
(二)参加面试之前,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学校干部选拔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拟聘用人员将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校外应聘人员实行6个月人事试用期,其他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