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河东区招聘社区工作者72人公告
2018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河东区民政局面向公开招聘72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名额
报名人员登陆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查询《2018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方式
河东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及考察、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考须知。
四、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7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河东区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且居住在河东区;
7.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详见报名网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8年4月27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进行查询。
六、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5月7日9:00至 5月13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如某岗位代码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代码的招聘计划人数。招考单位可酌情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代码,但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满足开考比例要求。核减及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
笔试报名费45元,若报名成功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七、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社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9:00至11: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5月16日9:00后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8年5月25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及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详见附件《2018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逾期不予办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须知。(体检、考察如其中一项未通过不予聘用,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在录用阶段及聘用人员到岗三个月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递补和录用;第一次考察阶段未通过的考生,不予递补和录用)。
十一、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公示期满后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147239(民政局)
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71转8502(北方人力)
附件2.2018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相关要求
河东区民政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