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丰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33人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提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根据《丰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丰办发〔2017〕80号)、《丰城市新城区城市社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丰办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3人,其中:剑南9人、河洲15人、孙渡9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高中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且属丰城市居民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丰城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17〕87号)规定的五种不能提名和十六种不宜当选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00起至5月8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市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5-6609569
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丰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3)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达3:1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招聘职位数10人以上的(河洲)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为2:1。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五、组织考试
1、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实际应用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文化考试成绩的60%和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工作知识、公文写作、初中语文、时事政治、法律等方面基础知识;
(2)计算机实际应用操作内容:office办公软件应用和打字速率。
六、录用手续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在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因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对拟聘用人选在丰城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4、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新聘人员到民政局领取录取通知单并签字确认,再由各街道按照《丰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培训
对新聘人员进行2天封闭式的岗前培训。
八、工资待遇
按《丰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丰办发〔2017〕80号)执行。
丰城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