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文秘、档案员、技术员、新媒体工作人员、协警员等共15名(非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聘用制书记员(7名)
职责:履行在编书记员相同的岗位职责,即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以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聘用制文秘(3名)
职责:履行在编办公室秘书、政工科工作人员相同的岗位职责,主要是文字材料(新媒体信息)撰写、文电处理、信息上报等工作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3、聘用制档案员(1名)
职责:履行在编档案员相同的岗位职责,主要是档案装订、整理、录入、管理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聘用制技术员(1名)
职责:履行在编技术员相同的岗位职责,主要是维护本单位计算机硬件、常用软件、服务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5、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职责:履行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本院“两微一端”撰稿、编缉、更新工作,内网更新、会议照相、摄像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聘用制协警员(2名)
职责:履行在编司法警察的岗位职责,主要负责院内安全保卫、值勤、驾驶、文电处理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一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中文、文秘、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计算机运用能力,文字功底较好的优先录用;
5、原则上要求懂驾驶,有驾照;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岗位招聘特殊条件
1、聘用制档案员适合女性,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能签订长期合同;
2、聘用制文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热爱文字工作,有较强的写作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亲和力,中文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编辑出版等)或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聘用制技术员要求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优先,会对操作系统以及常用的的软件进行安装配置,会使用PS对图片进行处理,熟练使用word、excel,能够对计算机、办公网络常见故障进行排查、处理;
4、聘用制协警员适合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能熟练驾驶,有3年以上驾龄,身强体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桂林市临桂区金山路140号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1日(工作日8:30-12:00 15:000-18:00)。
(三)要求:
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以下资料面呈方式送交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3、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
5、如有写作特长的,可附原创作品一至两篇。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一并带来,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1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二)2018年5月中、下旬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周六)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考生8:00—8:50到达考点核验身份证进入考场,8:50未进考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申论作文1篇(不少于1000字)。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
3、考试当天考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审核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
(1)5月24日上午8:30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院检察院官方网站(www.guilinlg.jcy.gov.cn)和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2)5月24日致电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773-5597823。
5、面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周日)8:30—13:00,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6、面试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成本为32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实发工资2100元/月左右。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山路140号
联系电话: 0773-5597823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