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男女不限),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永嘉县户籍;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法律专业优先; 退伍军人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本院有执行案件尚未结案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0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各招录法院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及面试
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考试采取速录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体能测试的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招聘名额。
1、速录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报名序号分组参加速录考试。
每分钟打字速度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速录为时限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通过标准为≤4′35″。
3、面试
司法辅助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招录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五)聘用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网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聘用后与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永嘉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0577-57760579,1580577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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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