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枣庄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制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0人简章
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集保健、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国家级爱婴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协作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疗集团合作成员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骨干医院。全院在职职工961人,卫生技术人员844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63余人,中级职称人员179人,拥有重点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30人。年门诊量50余万人次,年接产量2万余人,年出院病人3万余人次。医院于2017年7月成功迁入龙泉路新院。新院规划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15万m2,编制床位1000张,分两期建设。容纳“两院、一园、一基地、一中心”五项职能,医院以“部”为中心,二级专科技术发展为重点的现代化妇幼保健院发展格局。产科是枣庄市医学重点学科。医院配置了瑞士帝肯全自动酶免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GE四维彩超、美国GE数字乳腺机、美国GE 128层螺旋CT、德国西门子1.5T超导磁共振等价值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达200余台件,设备配置水平在国内同级机构中居领先地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紧缺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tzswshjhsyj)及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tzsfybj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等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tzfyzg@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专业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中医内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山东中医药大学+李**”。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6月10日。
报名材料:
①《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③符合应聘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
扫描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医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在发布招聘的网站公布,并由人事科负责电话或信息通知,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面试前到滕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字的《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⑧有本人签字的《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医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三)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共7名,由3名医院专家和4名外聘专家组成,由市纪委负责监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基础知识、业务水平、语言表达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根据专业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滕州市龙泉路3966号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277599 电子邮箱:tzfyzg@163.com
联系电话:0632-5594339 15266166565 王老师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8年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