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德州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7人简章

来源: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5-02 10:07:30

  德州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德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82年,是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泰山医学院实践教学医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康复治疗专业人才培养合作医院,北京东直门医院协作医院,德州市工伤康复、脑瘫儿童康复定点医院,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医院现有东西两个院区运营,占地面积231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520张,在职职工857人。


  内分泌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骨伤科、脑病科、糖尿病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脾胃科、心血管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眼科、不孕不育专科、皮肤科、外一科、肺病科为市级重点专科,耳鼻喉科为市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个,有专病门诊25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德州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救死扶伤、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报考初级岗位人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高级岗位人员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体见《德州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5月3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3. 凡与医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医院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dzwsw.gov.cn)和德州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dzszy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单位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0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3日11: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zszyy.cn(德州市中医院)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医院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医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医院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3日11:00-5月9日16: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用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正高级、副高级、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已经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医院业务主管科室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应审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况。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医院业务主管科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8)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恕不退还。


  (四)面试


  由医院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技术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岗位排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985、211学校毕业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包括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况等。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德州市中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725003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东路1165号五楼人事科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德州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德州市中医院


  2018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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