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南昌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人员招聘8人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检察辅助人员的批复》(安府办字[2018]49号)精神,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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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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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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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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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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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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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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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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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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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岗
(岗位一)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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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
公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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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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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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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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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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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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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岗
(岗位二)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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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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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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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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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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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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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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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岗
(岗位三)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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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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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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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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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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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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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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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辅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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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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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类、
新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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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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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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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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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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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8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如是专升本或者研究生的,也须在2018年9月30日及以前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应聘对象为非全日制学历的,须已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0年4月30日前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院检察辅助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五)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在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1.在线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报名系统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11日17:00
报名笔试费用为50元/人,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人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6日 9:00至5月18日17:00。
2.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按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后续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或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6)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自动放弃(包括未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每人现场缴纳入围面试费5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与成绩合成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计算: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6.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7.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在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的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8.教育培训
为提高聘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拟聘用的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三)单位提供工作早餐和工作中餐。
五、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0791-83429358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7701932、86691206
监督举报电话:安义县纪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0791-83429347
本公告由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