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招聘7人公告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天津市节能大厦)
(三)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依法履行盐业、无线电、电力、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等领域的稽查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
4.30周岁以下;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8年5月2日至5月10日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jec. gov.cn)、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网站(www.tjgxjc.org)、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上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8:00至5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登入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首页下载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填好后请传至邮箱ec_train@126.com,回传报名申请表后48小时内回复,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考务费用。
(二)资格审查:
时间: 2018年5月21日8:00至5月25日16:00
方式: 招聘单位网上审核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表48小时内收到回复邮件,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内容:基础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
(3)时间:2018年6月2日9:30-11:30
(4)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天津市节能大厦)
(5)笔试成绩:笔试内容由基础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发布的时间、方式:2018年6月7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登录报名网站(www.22job.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
1.时间:2018年6月15日9:30-16:00
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306室。
3.方式: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要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需携带:
(1)报名表(打印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2)科目: 结构化面谈
(3)时间:2018年6月23日9:30
(4)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天津市节能大厦)
(5)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发布方式:网上公布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网站:www.tjgxjc.org
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2018年7月5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jec. gov.cn)、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网站(www.tjgxjc.org)、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23336620
招聘单位电话:23309433
举报投诉电话:8360635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下载: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