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乐清市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8人公告

来源:乐清人才官方网 2018-05-02 15:34:42
  2018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点举措》,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在岗大学生村官流动的工作部署》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度高;身体健康。


  (二)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乐清市范围内工作满6周年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含两项计划时间);乐清市范围内工作满两个聘期后,留村任职并享受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的;乐清市范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满两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日期以解聘合同为准,最终由乐清市委组织部认定)。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每年年终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五)非在编公务员,非在编参公人员,非在编事业编制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是中共党员的,在民主评议中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5、拖欠村集体资金的;


  6、被“一票否决”情形的;


  7、担任村干部期间长期不在村内正常坐值班的;


  8、其他不宜情况的。


  二、招聘单位(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B802办公室。


  3、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1)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经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党组织(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为工作所在村),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为工作所在地)审核签章后参加报名;(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单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交纳考务费50元。根据浙江省物价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4)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两个聘期的聘用合同及解聘合同,或市委组织部的证明。


  4、报名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5月13日(下午14:30—17:00)到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B802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考试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会议中心,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综合基础》分值,本次考试不安排面试。


  (四)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官方人才网。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六)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4、大学生村官经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至少驻村三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指出,试用期一年,首聘期(三年)内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门希望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敬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7—61880876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点击下载>>>


  招聘单位.docx


  2018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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