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关于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土资源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工作人员8名,其中:巡查员岗位7名,测绘岗位1名;
2.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测绘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
2.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要求响水县本地户籍人员,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巡查员岗位限男性。
3.应聘测绘和文秘岗位的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测绘岗位限土地或房产测绘相关专业,文秘岗位限中文或文秘相关专业;巡查员岗位为高中(含)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规定服务期内的本县公益性岗位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有关机关列入失信名单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二楼),联系人:李路,联系电话:86873235,1585110392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jsmlr.gov.cn/ycxs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退伍军人需提交士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属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测绘和文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巡查员岗位单独采取面试方式,应聘巡查员岗位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另加2分即为该同志最终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 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指定考试范围。
(1)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到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名额予以核减,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测绘岗位招聘名额调剂到巡查员岗位。
(3)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4)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问题处理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政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培训后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省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随地方有关文件规定作相应调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分配安排和管理考核。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