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

来源:萍乡人才网 2018-05-03 10:46:24
  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湘东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深入推动我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同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城市管理协管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劳务派遣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湘东户籍,方便上夜班,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净身高不低于1.62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10日(工作日)


  2、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东方宾馆停车场食堂二楼,联系人:马克,联系电话:0799-6234009)。


  3、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期间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核实后,取消考试入围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考试


  考试内容: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时间:待民生公司通知


  (2)地点:待民生公司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体能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义务兵征召体检标准》执行。


  2、政审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五)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和标准,根据各环节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2、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与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月薪制。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绩效考核办法计发薪酬,人均月收入2500元左右,聘用期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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