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警5人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18-05-03 15:53:27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5名。
 
  一、 招聘岗位
 
  协警(5名:3男2女)。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3.户籍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00年5月出生的);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的纹身、疤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5月10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00 -18:00时(周末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
 
  ①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104室(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
 
  ②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一楼法警队(业警官,电话:0877-6245024)。
 
  3.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前三项必须具备方可报名),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分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进行测试。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外形条件,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
 
  (四)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1.体检:参照企业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正式录用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近期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检报告。
 
  2.政审:由应聘人员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单或证明。
 
  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及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工作时间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以上(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劳保福利、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享受国家规定休息休假。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招聘全程都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公布。
 
  5.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川区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06977205(宸才公司);
 
  0877-6245197(江川区法院)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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