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省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18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现将通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通河县凤山镇卫生院、通河县清河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医学毕业生2人,详见《2018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具体专业和条件详见《2018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通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三楼310办公室(通河县通河镇人和大街卫生大厦);
3、咨询电话:0451—57422704、57422408。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或中国·通河网站: ( www.hrbtonghe.gov.cn/) ,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定《诚信声明》。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应聘人员也可以在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咨询:(0451)87258485。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1式4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18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均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笔试、面试及总成绩等事项均在中国·通河网站:( www.hrbtonghe.gov.cn/)公布,请考生实时关注网站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由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河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和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1-87258485(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通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