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1人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招聘1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人员。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1名(8男3女)。
二、岗位职责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主要负责司法警察警卫法庭,做好安全检查、证件登记、物品检查、人身检查工作,维护审判和信访秩序,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无其他不能参加选聘情形的。
2.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体匀称,面部无明显缺陷,躯体无明显疤痕、纹身,无驼背、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听、口吃。
3.男性,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身高180--185厘米,具有通辽市户籍,年龄:1993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18-25周岁);
女性,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身高168-175厘米,具有通辽市户籍,年龄:1995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18-23周岁).
四、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5月4日---11日;报名地点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科尔沁大街106号,人民公园路北);联系电话0475----8269549 18204755097。
2、报考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真伪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结业证明、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身意外保险单、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8张;现场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初试
1、体能测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项目和评分标准》执行。
2、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法律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六、面试
对初试合格人员按1:6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七、体检
综合初试及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察政审的相关要求进行。
九、工资待遇及其他
1、对政审合格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试用期1500元/月,正式入职后底薪2800元/月,工龄工资100元/年,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本次选聘工作具体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