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抚州东临新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2人公告

来源: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4 13:34:03
  2018年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临新区)为抚州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加强东临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员22名,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 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0年5月4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报名须经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5月4日之前。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二)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然后点击2018年抚州市东临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2018年抚州市东临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报与所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东临新区管委会咨询。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8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5.取消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东临新区将进行退费。


  6.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初定6月上旬。


  (1)笔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和递补对象。


  2.面试时间:初定6月下旬。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拟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人员达不到3:1的职位,面试比例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拟入闱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 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和东临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详细事项另行在网上进行公告。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 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考试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折算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面试成绩。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2. 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东临新区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东临新区管委会会同市人社局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东临新区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严密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做好考试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东临新区管委会:0794-8582666;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


  1、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专业目录.rar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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