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29人公告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2018-05-04 15:03:22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4.6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0—30周岁(1988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30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2017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22室,联系电话:0813—4703561,联系人:黄晓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高新分局辅警队员登记表》。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网上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分200分)


  1.面试:由分局组成面试组对全体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2.体能测试:所有参考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测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5月10日、体能测试5月11日。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3年期正式合同,3年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对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两年期合同。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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