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招聘36人公告
为适应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提高医疗及护理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护理人员和6名医疗人员(聘用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此次招聘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阿克陶县纪委、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阿克陶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民族,性别及户籍不限。
2.年龄在18-30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报考护理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且已注册护士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考试合格的人员(2015年、2016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报考医疗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过吸毒史的;
3.配偶、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或有嫌疑正在被调查、侦查、控制的;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5.近三年在各类招聘中弄虚作假的;
6.其它不适宜在医院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考试、技能测试、体检、公示、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和填写《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医疗人员报名表》、《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医疗人员政审表》。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学籍二维码。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5日—5月11日。
4.在线报名网址:http://120.68.193.196:88。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6.考试报名费共需100元(克计价字〔2002〕102号),建档立卡的贫困考生持乡镇、社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免考试费用。
(二)笔试、技能测试安排:
1.笔试科目:笔试语种为汉语试题汉语答卷,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为基础护理、内外妇儿护理、急救护理、诊断学和内科学。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5月13日晚(视阅卷情况而定),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5.进入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和医疗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和医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面试)×40%)。
总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医院。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由医院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应按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
本次考试中出现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调剂递补。
(六)报到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1日到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报到,与阿克陶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其它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阿克陶县人民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工资待遇:中专1700元/月、大专1900元/月、本科21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36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举报电话:0908-7655100
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