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州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经惠水县委、县政府同意,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市场监管辅助人员。拟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10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惠水县10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市场监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分局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做好各项辅助工作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2.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或刺青,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的;
3.年龄在18-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具备基本文秘及计算机运用知识;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面试分数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1)法律类专业毕业者;
(2)质量安全相关专业毕业者;
(3)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毕业者;
(4)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毕业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在校学生(2018年8月31日以后毕业的)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6)其他不适合在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每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须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须于2018年9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列为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与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待遇:18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3.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本招聘公告由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854-6226113。
咨询电话:0854-622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