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朝阳喀左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4人公告

来源:喀左县人民政府 2018-05-07 09:45:09
  喀左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喀左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 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7日至2000年5月6日间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具体岗位相关要求。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自愿从事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七)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书记员兼辅警20人,限男性,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二)辅警8人,限男性,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68厘米以上。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速录员6人,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5月7日—5月 18日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喀左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方式:0421—4893013,手机1518423580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朝阳广播电台、喀左县报、喀左县电视台、喀左县政府网 (http://www.kazuo.gov.cn)查看招聘公告,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当天,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退伍证或退出现役证明原件(此项只需退役军人提供),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报名。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1.报考辅警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书记员兼辅警和速录员岗位,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50%,《打字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涉及政策理论水平、基本法律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知识的考查;《打字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考场提供Windows系统默认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五笔输入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发放学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情况。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喀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的人员派遣至喀左县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工作。


  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喀左县最低工资标准,今后与喀左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享受“五险”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喀左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喀左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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