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人公告
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具体岗位如下:
1.测绘及相关专业人员2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从事过测绘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优先。
2.法律及相关专业人员2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类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29537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涪城区临园路72号新益大厦 14楼14-01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手续:报名为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个人简历;填写《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及政审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随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团队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只进行一次,不复查,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个人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本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年度工作考核称职可续签。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期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等福利项目,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工资待遇参照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执行,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午餐。
(二)聘用期间,按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