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0人简章

来源: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8-05-07 15:09:31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素有“东方夏威夷”美誉的烟台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占地965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9亿元。学校建有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7个实验实训中心,2个中心实验室。拥有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关系实习医院15所,实习就业双基地168处。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1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98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全国中医药传承人才4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4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13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导师4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传承人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黄璐琦等17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客座教授。


  学校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院校、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拥有国家级重点中医药学科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省国家级高等职业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1个。


  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护理等15个专业,其中中药学、护理2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现有在校生12000余名,生源来自全国15个省市。学校毕业生一直以良好的敬业精神、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过硬的专业技能深受社会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专升本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7日以后出生);


  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7日以后出生);


  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http://stcmchina.com/zuzhirenshichu)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①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www.stcmchina.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②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高级岗位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组织人事处邮箱stcmchina@126.com,邮件标题格式示例如下:姓名+XXXX大学+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护理专业教师4。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校证明、毕业论文等);


  ④其他条件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党员还需要提交党员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⑥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核:


  (1)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初审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16:00


  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2)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高级岗位: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四类分别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初级岗位


  ①英语教师、数学教师、体育教师、语文教师等四个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②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③其余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专业操作能力及对本专业研究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


  (2)中级、高级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5-51367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2018.5.7)


  附件2:相关证明参考格式


  附件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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