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大学招聘硕士人员37人简章
内蒙古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列编)简章
为保证我校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切实体现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审议,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始建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首选支持高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双一流”建设,学校经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
2018年计划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数8人(教学科研岗位人数6人、教辅岗位人数2人)、管理岗位人数29人,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5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6人。详见《2018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见附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员;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不含专升本或专科起点本科)。详见《2018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5月8日之前、1982年5月8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zp.imu.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5月8日—5月11日,蒙汉兼通和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进行报名。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若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从报名第二阶段开始将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允许其他人员报名;若蒙汉兼通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具体放开的岗位和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的定向岗位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
第二阶段:2018年5月15日—5月20日,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成普通岗位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jpg和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果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列编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注:应聘后勤保障处内蒙古大学医院内外科医师的,须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应聘“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上传服务项目证书和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上传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上传士兵退役证。
3.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6.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22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52480467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蒙汉兼通定向岗位和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2018年5月15日至5月22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由定向岗位转成普通岗位的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5月11日、5月19日和5月20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5月14 日下午17:00前和5月22日下午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审核退回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3.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8年5月25日至6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笔试
所有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均需参加内蒙古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进行入闱管理,命题、考试、阅卷时间不间断,试卷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启用和考务等环节按保密规定管理,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整个过程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四)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地点:内蒙古大学,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汇总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张。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从“简历预览”导出excel版后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在内蒙古的须携带户口簿。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
非内蒙古生源且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且不是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证明;②在内蒙古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体育学院教学科研1、2、3、4、6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应聘后勤保障处内蒙古大学医院内外科医师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学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加盖党的部门公章)。应聘人事处保险专管员岗位的考生,如果所学专业(方向)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并且毕业证书中没有明确注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学校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八、体育类岗位招聘办法
应聘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
1.因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和资格复审将连续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2.请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4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进行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911 2856813
内蒙古大学 0471- 4994292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8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