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8 13:31:33
  2018年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5、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应聘。


  大学生村官在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


  报考者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参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和历年考核等次由乡镇(街道)提供。现场报名后,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报送县区委组织部(太湖度假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太湖度假区党群工作部)。


  (二)考试


  大学生村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1、笔试。拟定于5月1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初定于5月26日左右,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担任副职以上职务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县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1、吴兴区委组织部:2289168


  2、南浔区委组织部:2663359


  3、德清县委组织部:8065702


  4、长兴县委组织部:6256568


  5、安吉县委组织部:5123858


  6、湖州太湖度假区党群工作部:2159929


  7、市委组织部:239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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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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