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察辅助人员6名,主要从事办案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侦查专业,电脑操作熟练;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到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填写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2寸免冠照片一并递交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5:00。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五、考试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考试考核,通过全国统一司法的可不参加考试,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为3100元。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3500元(通过司考的每月工资为3800元,以上工资含各项保险),年底考核合格,发放一定数量的绩效考核奖金。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权利。
3、劳动合同最低期限为2年(因录用等原因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外地人员可入住本院青年公寓。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9-6811382
联系人:邵阳县检察院政工科 吕智雄(1360739****)
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大木山开发区,邮编42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