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市皋兰县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公开选聘10名法律工作者为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二)符合执业律师的法定条件,执业记录良好,无执业纪律处分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熟悉行政运行机制和行政法律法规,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学服务等领域成就显著;
(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先考虑)
(五)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六)年龄应当在3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七)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自主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
1、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2、递交个人资料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资料复印件,递送或邮寄至皋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邮编730299,联系人:牛成勇),也可将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57538708@qq.com。
(二)资格审查
县政府法制办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三)综合商议
由县政府法制办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就薪酬、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进行商议,根据商议结果提出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并草拟聘任合同。
(四)报县政府决定
县政府法制办确定法律顾问建议名单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决定。
(五)聘任
县政府决定同意后,正式签订县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法律顾问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开展工作。
四、其他事宜
1、参加选聘所需的报名表(附后)。
2、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931-5721139
皋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