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来源:中国·清新 2018-05-09 14:40:01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0名(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广东清远户籍男性,具有拟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身份证、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但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3.报名地点: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两代表一委员”办公室(太平镇政府大门左侧),联系电话:0763—5770160。
 
  4.资格审核:由太平镇政府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③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类似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命题及评卷由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承办。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星期二)。笔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中心。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栏张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复印件无效),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按照选聘岗位数量,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太平镇政府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
 
  五、体检
 
  1.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太平镇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太平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聘人选后,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在太平镇政府大院内张榜,公示时间为3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考核称职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由清新区太平镇政府组织办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清新府办〔2015〕37号)审定。个别特殊岗位和人才,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以年终绩效考核的形式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八、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我镇将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我镇政府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我镇将记录相关情况并上报给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试用期满后,与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初定工作年限为2年,2年后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视其工作综合表现情况而定。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如值班、驻村、部门调整等。
 
  (五)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人才库,人才库人员暂由本次公开招聘中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经自愿报名组成。清新区太平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今后出现空缺时,可从清新区人才市场人才库或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人才库中直接聘用。
 
  此公告由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2.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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