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师范大学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2018-05-10 10:10:44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六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1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103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人。近年来,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承担了一批国家“973” “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18年第二次招聘计划为专任教师13名(博士学历5名、硕士学历8名)、辅导员14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17名(博士学历6名,硕士学历11名)。具体计划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对象
第二次人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年龄要求为: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学历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以前毕业但至2018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18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
2.有工作经验者:要求有3年及以上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且原则上2018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2.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附件6)。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附件3)。
我校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2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学校也可能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
教师岗位、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学院招聘考察小组、学校有关部门等联合进行考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包括现场报名、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硕士学历教师、辅导员和管理教辅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毕业生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如未主动报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895 80789890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 050024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1.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2.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3.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4.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表
5.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汇总表
6. 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河北师范大学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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