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淮滨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20人公告
来源:信阳市人事考试网
2018-05-10 13:57:25
淮滨县公安局2018年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淮滨县公安局2018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为男性15名(其中退伍军人7人、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8人),女性5名(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一)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5、具有信阳市户籍或户口生源为信阳市户籍;
6、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须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后,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8:00至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
按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滨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bin.gov.cn)和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公布。
(二)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人员不足,形成差额即可。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淮滨政府网公布。
退伍军人(男性)和大中专毕业生(男性)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二者可相互调剂,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8年6月1日上午8:00—11:30到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体能测试通知。
体能测试名单可登陆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uaibin.gov.cn)和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查询。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8:30—11:30,测评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体能测评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笔试成绩、体能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淮滨政府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淮滨政府网公布。
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淮滨县公安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岗前培训
招聘协勤上岗前,进行封闭式集训。训练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五、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公安协勤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公安协勤人员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咨询电话:王主任 13949162228 0376-7126833(淮滨县公安局)
淮滨县公安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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