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迈县公安局留置陪护机构辅警招聘公告
因澄迈县公安局工作发展的需要,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派遣至澄迈县公安局留置陪护机构工作。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澄迈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实施,用工单位配合。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18名(男性)
(二)工作岗位职责:招聘的18名辅警人员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完成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地点:澄迈县金江镇太平墟公安监管中心
四、报考条件
本次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澄迈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主要条件如下:
(一)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4日至2000年5月13日间出生),荣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过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及军校培训的(需提供证书或结业证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5月14日至2000年5月13日间出生)。年龄设置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7〕216号)。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高要求:男性165cm(含)以上,须在报名时测量身高。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薪酬待遇
薪酬参照县公安局同类辅警人员待遇,劳动报酬3300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
六、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将与我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被派遣至澄迈县公安局,由澄迈县公安局安排工作岗位。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东路9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6张
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登记表》(附件)
(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咨询电话:0898-67636863。
八、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资格条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按派遣单位计划派遣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九、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综合知识)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按照笔试分数不高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如出现同分情况将按照招聘报考条件优先项目进行选择,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率计算综合成绩。最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聘用:1.笔试高分者;2.退伍军人;3. 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及军校毕业人员;4.法学类专业人员。
(三)以上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十、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18名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员。
十一、政审
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用工单位配合我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举报电话:0898-67070063。
十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