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合同制辅警招139人公告

来源: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 2018-05-11 09:34:57
  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安+城管”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


  根据城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昌江区公安+城管队伍正规化建设,景德镇市昌江公安局面向全市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景德镇市户籍,享用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从事公安+城管工作;


  3.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2米以上,符合聘用的其他体检标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合同制辅警工作职责


  协助民警预防、制止和打击违反城市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技法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对辖区实行动态巡视检查;收集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加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9∶30至6月5日15∶30。


  2.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训考试中心报名( 沿江西路57号金鱼山路口)。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到现场报名。


  4.开考比例和考试方式: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与用人单位另行商议招聘人数和招聘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加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9:00-10:30,共9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8年6月14日9:30-11: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资格审查


  考生以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加试资格产生的加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由市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加试


  加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合成:辅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加试成绩×50%。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如遇总分数相同,按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昌江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方式和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被聘用人员先与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辅警人员上岗前要接收相应的准军事化训练、公安执法、城管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等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执法中队工作,统一进行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与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聘用为景德镇市昌江分局辅警,合同期限为叁年。聘用期间,每年度都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工资待遇


  新招聘合同辅警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1340元+工龄工资30元/年(按在昌江区公安局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加班工资600元(按实际发生每天150元)+延时加班工资300元(按实际发生每天10元)。用人单位依法为所聘用的辅警办理聘用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六、政策咨询电话、网站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798-8522411


  具体事项及后续事项查询网站: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0798jxpta.com)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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