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聊城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39人公告

来源:中国临清 2018-05-14 09:21:12

  2018年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厅字[2006]23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基层公立医院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人才需求,现制定2018年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2018年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传兴


  副组长: 刘艳君  马洪明


  成  员: 范天军、郭兆岳、秦善峰、齐子红、 贾书见


  陈晓清、宋玉岭、张  雪、刘燕燕、张建训


  邓宏英、石  磊、谢长青、邢华丽、于东华


  贺宝昌、高延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石磊同志任办公


  室主任,袁月春、田艳芬、徐凤涛三位同志任成员。


  二、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 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生育未处理到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学历、人数见附件1。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应聘人员可登录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同时下载附件《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生证(无学生证需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1份)、《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临清市卫计局人事科报名(龙山路)。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8年 5月14 日----2018年 5 月25 日(5月19日、20日不办公)。


  (二)资格审核:


  市卫计局人事科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应准确、真实,符合应聘要求,如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考试,由聘请的第三方全权负责。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考试用具按通知时间准时参考。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笔试结束后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上公示成绩。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按1:3比例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结束后,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上公示总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市卫计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公示后,根据各卫生院上报的招聘计划,由拟聘用人员签订自愿服从分配承诺书,不签订的人员视为放弃,按成绩依次递补。分配单位时按照个人得分高低,依选择聘用单位。


  录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由各卫生院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录用人员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同等学历人员见习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等学历人员定级后工资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及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2018年招聘计划


  附件2.临清市基层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联系电话:7101857    7103288


  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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