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漳州东山县招聘中小学招聘编外教师55人公告
2018年东山县中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经2018年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小学、10名中学编外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面向漳州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符合职位要求(中学本科及以上、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现仍在本县公办学校教学一线服务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
2.须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及其它未尽事宜均参照《漳州市201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招聘岗位
小学45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5名、英语4名、音乐5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体育1名、思品1名。
中学10名,其中: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1名、数学1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成编外教师考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东山县户籍对象可享受加分3分,除此之外不设其他加分项。按笔试(含加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笔试合格分为60分,考察合格分为75分,其中一项不合格均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如遇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采取面试方式,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本人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65889391,联系人:王老师、俞老师。
3.提交材料:
①《东山县2018年招聘编外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东山县人民政府(东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好打印〕,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审查。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笔试
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于6月5日到报名处领取东山县编外教师招聘笔试通知书,按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通知书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检
1.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4.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5.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天因故无法完成体检所空缺的职位,按个人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外调、函调等形式进行;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山县人民政府(东山县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由东山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学校需求及均衡化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
五、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以劳务派遣方式与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一份。聘用期限暂定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作为续签的基本条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应聘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财政预算额度约55000元(包括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兑现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3.编外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具有同等权利。
(三)管理
1.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对编外教师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签合同的给予解除。
2.编外教师须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县教育局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绩效奖励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应提前告知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5889391
东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