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未保办聘请儿童督导员10人公告
仪征市未保办关于聘请儿童督导员的公告
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儿童督导员10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对象及要求
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同时,充分考虑人员结构,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离退休人员、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
二、聘请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建言献策。
4.本人自愿,乐于奉献,不计报酬。
三、聘请程序
(一)申请报名
1.申请方式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3.报名材料:
有意者需提交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可登录“中国仪征政府网”民政局(http://www.yizheng.gov.cn/mzj//),在“公告栏”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后,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市未报办(市民政局1楼,社会事务科)联系人:陈文处,联系电话:0514-83417679,18762797910。
(二)沟通了解
市未保办安排专人通过咨询、谈话等方式,了解申报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了解程度等情况。
(三)颁发聘任证书
市未保办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情况,研究确定聘任对象,对审查合格者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3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四、儿童督导员职责
1.了解并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相关政策。
2.对市未保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工作效率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3.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未保办反映、传递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市未保办安排的调研、走访、座谈及其它活动,定期通过书面报告、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向市未保办报告工作情况,形成相关记录,作为市未保办开展工作、形成有关决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