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辅警人员30人公告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 2018-05-14 16:14:00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3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退伍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三)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2018年4月30日),身高170cm以上;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五)有c照,且掌握熟练的驾驶技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于5 月 14日至5 月1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现场填写《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可自行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网上下载打印。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3、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4、可享受加分政策: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新闻出版类专业的考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退伍兵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享受加5分的政策。
 
  5、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为本次考试招聘工作专用,有关本次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考试范围参考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根据情况,笔试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确定并公布。
 
  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在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辅警属劳务派遣用工,执行当年河南省最低月工资172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绩效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金。另配备制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并派遣到法院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2年),经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其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受聘人员服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98—2883866
 
  附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x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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